学校校区调整搬迁结束后,在各单位的配合下,我校现有家具账务已基本梳理完毕,为进一步做好一般设备的账务梳理与处置工作,现请各单位开展一般设备核查,要求如下:
1. 依据附件一核对账、物是否一致,填写“存放地点”一栏,实物遗失的必须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建议报废的设备在“是否建议报废”栏中填写“是”。
2. 根据本部门空调使用情况填写附件二。
此次一般设备核查是新校区一般设备管理的第一步,也是一般设备账务数据的基础,故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于3月30日前将相关电子表格发送至电子邮箱xuli2@czu.cn,联系人:徐力。
资产管理处
附件二: 常州工学院空调信息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