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体育部、各部门: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盘活国有资产实施办法的通知》(常财资【2023】2号)要求,现请各单位开展固定资产盘点核查工作,摸清各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并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资产使用状况信息更新,以便形成闲置资产清单。我处将根据相关要求,协同各单位研究制定盘活利用计划方案,明确盘活利用方式,按进度积极推进资产盘活工作,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请各单位于3月17日前完成资产盘点和信息更新工作。关于闲置资产的定义参见附件1《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盘活国有资产实施办法》第四条;资产盘点和信息更新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