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政策,执行学校采购工作相关规章制度,适时修订和完善学校采购工作内部管理制度;
二、执行学校资产管理委员会有关采购工作的决议、决定,受理学校采招平台的申请;
三、根据采购申请分包采购项目,联系对接各使用部门,指导项目进行相关论证工作;
四、审批和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实施方式,对确定需要招投标的项目转招投标管理科执行;
五、按照政策要求,对无需招投标的通用设备、家具、纸张等,通过网上商城、“阳光直采”等实施采购;
六、完成学校零星物资、防疫物资及其它应急物资等方式采购;
七、指导和协助各使用部门完成已采购物资的到货、进场、安装等工作;
八、负责对已采购设备在质保期内的调换、维修、索赔等工作;
九、完成拟采购的进口设备的教育免税申报工作;协同计划财务处有关科室,完成已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的退税工作;
十、对未经招投标方式的采购项目,整理采购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并进行归档保存;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