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二级学院、科技处、教务处:
为推动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工作,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落实学校党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召开 2022年度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暨意见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
2023年3月31日 上午9:30-11:00
2.会议地点
后勤服务中心B206会议室
3.参会人员
1.有关二级学院分管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的副院长(航空与机械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光电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化工与材料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
2.科技处、教务处分管教学科研设备管理的有关领导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