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学校将于2023年10月召开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会议将讨论和审批2023年下半年学校资产添置等重要事项。请各单位按照《常州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常工政〔2017〕182号)、《常州工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常工政〔2021〕58 号)文件要求,并结合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教学、科研、办公等实际需要,统筹考虑,申报2023年下半年拟添置的资产采购计划。
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所有采购计划均网上申报,无须提交纸质稿,采购管理系统登录方式:登录学校个人门户网站,左下方点击“招标采购”蓝色图标即可进入。
2.具体操作说明:点击我要采购进入采购界面,(1)采购项目申请表中,是否已上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需上会:每年3月及9月需经过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讨论审批的采购项目选“是”,其它选“否”,归口管理部门选择:教学仪器设备选择教务处,科研仪器设备选择科研处或社科处,一般设备及家具选择国有资产管理处;(2)采购清单中,可根据需要下载模板填写后一次导入或者逐条增加;(3)大型贵重仪器设备须做好必要性及利用率等可行性论证工作。教学或科研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分别由教务处、科研处或社科处组织专项论证并出具论证报告。在项目附件资料中,上传党政联席会议纪要、二级学院论证报告及归口部门论证报告等材料扫描件。(4)家具及一般设备请参照《常州工学院行政办公用房及设备配置标准与管理办法(试行)》(常工政[2019]66号)文件精神申报。行政办公设备及家具,按照统一标准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进行采购,具体预算见附件:行政办公设备及家具预算价格。
3.各单位于2023年9月18日完成采购计划的网上申报,各审核部门于9月25日前完成网上审核,国有资产管理处于9月31日前整理好所有上会材料并提交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