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企业管理;破产清算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商务秘书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物联网技术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数字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根据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2.身心健康。
3.学历学位要求: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1995年6月23日以后出生)。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7.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其他人员须于2024年6月23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6月23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指定报名方式,统一通过邮箱收集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zcc@oa.czu.cn,不安排现场报名。
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21日9:00—2024年6月23日16:00,报名时间结束后将不再接收报名表。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栏仔细填写各阶段学习经历和正式工作经历(注明起止年月),并按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公司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公司将于2024年6月24日16:00前通过电话或邮件向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发送面试通知,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另发通知。报考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可于2024年6月25日16:00前向公司陈述申辩。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按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三、考核办法
考核方式和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四、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考试合格人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公司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常州工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http://zcc.czu.cn)公示7个工作日。
六、录用及薪酬待遇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办理录用入职手续。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薪酬待遇不低于常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490元)。
对于在公示期结束后30天内未能按规定提交入职所需相关材料的人员,其录用资格不再保留。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七、管理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常州工学院监督检查室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 0519-88510222 彭老师
监督电话: 0519-88510052 陆老师
八、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将通过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各环节安排,请应聘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关注邮件、电话提示。在招聘过程中,如逾期未到场的、因个人信息不正确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应聘者放弃本次应聘。
(二)应聘者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交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尚未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九、本公告由常州工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常州工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报名表
常州工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0日
常州工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常州工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