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政府采购服务类网上商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1浏览次数:13

为规范预算单位小额零星服务和工程类(以下统称“服务类”)采购,江苏省财政厅建设了政府采购服务类网上商城(以下简称 “服务商城”)。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4〕26 号)要求,常州市将在市级预算单位上线使用服务商城,并下发了《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市级预算单位上线使用政府采购服务类网上商城的通知》(常财购〔2024〕26 号)(详见附件)。配合做好服务类网上商城采购工作,现将上述《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市级预算单位上线使用政府采购服务类网上商城的通知》转发给各单位,并就有关重点事项以下说明:

一、 启用时间

服务商城计划于 2025 年1月1日上线,我校对应《常州市级政府采购服务类网上商城品目目录(第一批》(附后,以下简称服务品目目录选择相关服务品目试运行。2025 年 3 月 1 日起,我校服务品目目录内的小额零星服务项目原则上从服务商城采购。

二、 采购方式流程

1. 服务品目目录的项目

按照学校招标与采购制度,预算金额2万元不含以下服务项目经二级单位采购工作小组商议决策后可采用直选”的采购方式服务商城进行采购;预算金额2万元5万元(不含)之间的服务项目,由采购申请单位确定采用“邀请比选”或“公开比选”采购方式经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批同意后服务商城进行采购;预算金额5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确定采购途径服务商城或者线下方式进行招标采购

2. 服务品目目录的项目

按照学校行招标采购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三、 有关要求

各二级单位对照服务品目目录认真梳理本部门所涉及的服务项目,严格落实服务商城采购要求特别提醒有意向作为供应商的关二级单位,及时登录服务商城开展注册等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