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项目立项和履约验收情况抽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5浏览次数:13

为规范学校采购项目立项和验收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处分别于20266月5日、6月26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明确申购单位采购项目论证和审批要求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其相关工作要求。现按通知要求开展采购项目论证、审批和履约验收材料抽查。

一、抽查对象

1.自《常州工学院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实施细则》(20251125日)发布以来预算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情况。

2.自《关于明确申购单位采购项目论证和审批要求的通知》(20266月26日)发布以来的预算金额2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论证和审批情况。

二、时间安排

9月16-922  

三、抽查项目明细

1.202512月以来预算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抽查采购项目(附件1)

2.20267月以来预算金额2万元(含)以上的抽查采购项目(附件2)

四、有关要求

请相关单位准备好上述采购项目对应的采购论证报告、党政联席会或处务会纪要和项目验收报告。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9月14


附件1  2025年12月以来预算金额在5万元(含)的采购项目.xlsx

附件2  2026年7月以来预算金额2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