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采购项目立项和验收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处分别于2026年6月5日、6月26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明确申购单位采购项目论证和审批要求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其相关工作要求。现按通知要求开展采购项目论证、审批和履约验收材料抽查。
一、抽查对象
1.自《常州工学院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25日)发布以来预算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情况。
2.自《关于明确申购单位采购项目论证和审批要求的通知》(2026年6月26日)发布以来的预算金额2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论证和审批情况。
二、时间安排
9月16日-9月22日
三、抽查项目明细
1.2025年12月以来预算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抽查采购项目(附件1)
2.2026年7月以来预算金额2万元(含)以上的抽查采购项目(附件2)
四、有关要求
请相关单位准备好上述采购项目对应的采购论证报告、党政联席会或处务会纪要和项目验收报告。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9月14日
附件1 2025年12月以来预算金额在5万元(含)的采购项目.xlsx
附件2 2026年7月以来预算金额2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