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学校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24浏览次数:13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盘活我校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破除课题组封闭独占壁垒,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落实国家及教育部关于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硬性考核要求,根据学校的《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修订)》(常工政〔2025〕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全面推进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全覆盖归集:所有单价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用于教学、科研、试验、研发、产出的非保障性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原则上应全部列入开放共享清单。

2.全维度开放:优先保障本校师生教学与科研需求,剩余机时面向校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研发机构开放,助力产学研协同创新。

3.全链条考核激励:建立“购置论证—运维管理—共享服务—绩效评价—经费倾斜”联动机制,以共享成效约束新增设备采购、分配运维与绩效评价。 

二、基本原则

1.国有资产统筹管理: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属于学校公共资源,严禁课题组、院系长期封锁、独占设备。

2.专管共用、成本补偿:有偿共享仅覆盖折旧、耗材、水电、人工运维成本,不以盈利为目的,实行校内、校外差异化收费。

3.奖惩挂钩、压实责任:开放共享成效与设备购置审批、维修经费拨付、实验技术人员绩效(二级单位自定)、院系年度考核直接挂钩。 

三、建强实验技术队伍,完善激励机制

1.配齐专职仪器运维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具体考核办法各二级单位自定。

2.常态化开展仪器操作、故障维修、安全规范、对外服务培训,提升专业化测试服务能力。 

四、压实安全、知识产权与数据管理责任

1.落实仪器使用安全责任制,特种仪器、危化品配套设备执行专项操作规程,定期安全巡检排查隐患。

2.规范知识产权约定:测试前明确成果权属,所有论文、专利、项目报告须标注本校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平台支撑;联合测试成果签订书面权属协议。

3.妥善保管实验原始数据、样品信息,保护用户技术秘密,规范用户信息网络安全管理。 

五、规范有偿共享收费与收支管理

1.实行分级定价:校内教学实验优惠、校内科研基础价、校外科研标准价、企业产业化上浮价,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2.共享收入全额上缴学校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专项用于仪器耗材、维保维修、实验技术人员绩效奖励、平台升级改造,二级单位不得私收私存。

3.设立减免政策:对本科生课程实验、青年教师启动项目、基础公益科研项目给予费用减免或共享补贴。 

六、职责分工

1.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制度建设、平台运维、设备台账、共享考核、新购仪器共享论证监督、专项督查。

2.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开放共享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清单,后续开放共享申请审批、细化考核指标,开放共享立项、申请使用等材料归档。

3.各二级单位:本单位仪器开放共享主体责任,制定实施细则,配齐管理员,完成台账更新,组织校内共享,落实开放共享任务。 

七、工作安排

1.清查建档阶段(2026年6月26日前):各二级单位完成全部大型贵重仪器摸排、备案、信息填报(提交《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确认清单》),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交后勤楼B409资产管理科金老师(88510572)。

2.平台归集阶段(2026年6月30日前):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审核结果公布符合开放共享条件的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清单。

3.开放共享准备阶段:各二级单位制定开放共享实施细则,并报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审批,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4.常态化运行阶段:全面落实预约、培训上机、收费归档;学校定期开展开放共享专项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 

八、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推进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是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硬性工作要求,各单位不得推诿、设置共享壁垒。

2.盘活存量严控增量。优先盘活现有存量资源,从严控制重复购置,以共享需求作为新购设备论证核心依据。

3.强化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随机抽查。 

特此通知。

 

附件:

1.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修订)(常工政〔2025〕94号).pdf

2.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使用申请表.docx

3.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使用申请审批流程.jpg

4.大型贵重仪器设备使用登记本(参考模板).doc

5.大型贵重仪器设备使用绩效考核表(教学方向-教务处).docx

6.大型贵重仪器设备使用绩效考核表(科研方向-科技处).docx

7.大型贵重仪器设备使用绩效考核表(科研方向-社科处).docx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6月24日